医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4-10-12 点击数:

一、新增仪器设备经安装调试和试用后,在验收全部合格后将数据录入设备管理库,并定期检查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仪器设备必须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规程领取和使用。

三、仪器设备借用,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期归还。校外借用必须到相关设备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四、设备调进调出必须到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帐卡调整手续。保存好精密仪器的技术资料,如有缺少,应及时补全。人员变动要严格设备管理的交接手续。

五、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火、防热、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工作。

六、学生实验时所使用的仪器必须清洁、附件完整、工作正常。仪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要求严格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应立即查明原因,向实验室主任汇报并做好登记手续。

七、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准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经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八、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仪器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残体回收和帐卡注销必须由相关部门统一办理。

版权所有  平顶山学院医学院  Copyright(C)2021

地址:新华区崇文路中段 邮政编码:467000 电话:0375-265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