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细则

作者: 时间:2024-10-12 点击数:

一、实验室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实验用化学品残留物、动物尸体等。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或丢弃废物,以免污染环境。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重视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熟知废弃物处理原则和规定,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教育。

三、医学院实验管理办公室与各实验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置管理工作,组织各实验中心废弃物的集中处置工作。

四、各实验中心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存放有毒、有害废弃物,监督和检查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实验室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的处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视具体情况分类处理,确认其有害物质浓度低于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方能直接排入大气;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必须有实验废气的吸收或处理装置,使有害气体被吸收后再通过通风橱排出。

(二)实验中产生的酸、碱废液必须经中和处理并达到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严禁将未经处理的酸、碱废液直接倒入水池排入下水道。

(三)未处理的废酸、废碱溶液,实验中产生的有害、有毒废液应分类收集于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中,禁止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废液混装在同一收集容器内。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

(四)实验室所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固态废物,包括:固态、半固态的化学品和化学废物;原瓶存放的液态化学品;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废弃玻璃器皿;一次性手套、滴管等,应收集在安全牢固的包装材料(如纸箱、编织袋等)内,确保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五)盛装化学废液的容器必须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溶解或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收集废液的容器下应有二次防漏设施(如托盘等);容器口必须密封;盛装废液的容器内液体不应超过容器最大容量的80%。

五、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所产生危险废弃物类别和特性配置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收集容器或装置。容器或装置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引起废弃物泄漏的安全隐患。

六、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液和废渣,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废酸、废碱须中和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方面规定的排放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七、实验后的动物及尸体应由动物供应商即时处理。

八、实验室产生不能自行处理的废液(废弃物)或有害残渣,应按照《平顶山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暂行分类标准》(附件1)确定其类别,回收后按类别存放至专用收集桶中,并如实填写《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附件2)和《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附件3),并将《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贴至收集桶上,有关管理人员应将收集桶进行密封并存放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九、实验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时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必要时上报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有废液(废弃物)回收处理特殊要求的需提前2周向实验管理办公室预约。

十、对违反规定随意抛弃废物,倾倒废液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附件:1.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暂行分类标准

2.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

3.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

附件1: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暂行分类标准

一、有机废液类

(一)油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油(脂),如:灯油、轻油、松节油、油漆、重油、杂酚油、钉子油、绝缘油(脂)(不含多氯联苯)、润滑油、切削油以及动植物油(脂)等。

(二)含卤素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氯代甲烷,二氟甲烷、四氯化碳、甲基碘等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三)不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不含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或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

二、无机废液类

(一)含重金属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镉、铅、镓、铬、钛、锗、钖、铝、镁、镍、锌、银等)废液。

(二)含汞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汞废液。

(三)含氟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氟酸或氟化合物废液。

(四)酸性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酸废液。

(五)碱性废液:实验室所产生的含碱废液。

附件2: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标签

附件3:医学院实验室废液(废弃物)回收记录表

系(部门):     实验室名称:

负责教师姓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废液(废弃物)名称

废液(废弃物)数量

备注













































注意事项:

1.废液(废弃物)倒入回收桶前,请务必详细填写此记录表。

2.不相溶物质请勿倒在一起。

3.本表格一式两份,在废液(废弃物)处理完毕后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另一份交由主管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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