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考试的形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2月28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报名者需携带:个人简历1份;2寸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档案袋1个。现场审核资料,请提前准备完善。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报名、考试、体检、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舞弊或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2、笔试:即理论考试;应聘者需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凡在规定时间内迟到2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应聘者需持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场。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未按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参加我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医院规定录用。
本方案由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2-3360503(人事)
监督电话:0372-3360599(纪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