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3-31 点击数:

淄博市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淄博市南部医疗中心、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和中国胸痛中心、国家VTE防治中心、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2.理论扎实并熟练运用,对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临床一线护理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6.限非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企业医院、民营医院)在职(含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7.学历要求必须为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存在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1.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3.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承诺通过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08:00~4月14日17:30

(二)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zbsdyyyrsk@163.com)。请据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不得空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发送主题务必以“本人所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如“护理部A+张三”,以附件形式发送,其他格式及文件名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接收。

(三)网上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2022年淄博市第一医院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2022年淄博市第一医院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资格审查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1、2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2.身份证。

3.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医院官网自行下载)。

4.招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

5.在职人员提供单位的《同意应聘说明》。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岗位相关材料。

7.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8.2001年及以后毕业生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9.个人简历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四、录取程序

(一)考核方式

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zbdyyy.com/)。

1.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3的,先组织考生面试,再组织考生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2.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先组织考生笔试,再组织考生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不满1:2比例的,按实有参加笔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二)考察和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对因放弃应聘、取消应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在淄博市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聘用,拟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公告由淄博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33-4252411、0533-4119908

淄博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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