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根据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备案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3月2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共计147人。应聘者可通过登录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lcwjw.gov.cn/)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查看《2022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第一批)简章》,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上午8:30至2022年3月23日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49号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明德楼六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医师资格证书;(4)执业医师证;(5)护士执业证书;(6)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7)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8)学历证明(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要求提供的审核资料缺一不可。

资格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技能操作的办法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参加笔试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70元。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依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医院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lcwjw.gov.cn/)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市招聘主管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我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635-2114100

监  督 电 话:0635-8437265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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