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桐柏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34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0名(其中教育系统146名,卫健委系统87名,其他事业单位10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桐柏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入职前取得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八)《职位表》中条件表述的“2019-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特指2019年、2020年、2021年3年内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

(九)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已被招聘为桐柏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员;已在桐柏县服务且未期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桐柏网、桐柏人社局网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8:30——6月6日18:00前(周六、周日正常上班)。如因部分职位报名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将报名时间顺延一天。

(2)报名地点:桐柏县市民之家(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一楼人事人才窗口。

(3)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报考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职位的在网上下载并完整填写《桐柏县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职位的在网上下载并完整填写《桐柏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1-2)。

(2)报考人员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有效期内)、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需的相关材料。现户籍在桐柏并报考回龙、程湾、黄岗乡镇小学教师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8:0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4、报名时每人收取报名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凭贫困户户档材料免收报名费。

5、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6、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对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的必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报考者所学专业或持有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体育、音乐和英语专业的,所学专业需与所报专业相一致)。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7、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入职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8、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满分100分。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报考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60%。若同一职位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县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并进行岗前培训,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其中报考县教体局所属城区中小学、偏远乡镇小学、县直幼儿园、乡镇公立幼儿园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择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报考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八、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除桐柏县第一人民医院、吴城镇卫生院、固县镇卫生院、程湾镇卫生院和回龙乡卫生院为差补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均为全供事业单位。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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