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0-03-01 点击数:

为了提高我校科普工作管理水平,强化管理机制,加强对科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结合我校科普工作中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科普设施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科普工作管理制度。

(一)加强组织建设

健全、完善科普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和教研室主任为组员的科普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和领导全院的科普工作。

(二)鼓励全员参与

建立院长亲手抓,书记组织、实施,教师积极参与的科普队伍,发动学生成为科普志愿者积极开展活动。

(三)实施科普工作和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统一规范、完善科普活动台帐、完善各类科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科普活动中的职责和任务;每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和有关规划、方案,年底有总结,科普小组在科普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四)完善科普设施

实施科普资源共享,制作科普音、视频等作品,定期更换科普宣传内容,制定科普宣传管理考核办法。

(五)丰富科普活动内容

每年确保有两次以上较大规模的科普活动。

(六)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科学普及教育活动

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在学校科普工作所能辐射到的中小学校、企业、厂矿、社区、乡镇等,以提高平顶山市民科技素养。

(七)科普经费管理

学校专设科普经费,用于科普推广,科普经费落实到实处。



平顶山学院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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